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积极开展“阳光政务”活动中,注重加强“软环境”治理工作,在深化服务意识教育,坚决杜绝吃、拿、卡、要、生、冷、硬、顶等各种不正之风等软环境治理上狠下硬功夫,促进行政服务人性化、管理规范化。
一是在政务公开活动中,中心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对有变更的内容和压缩的审批事项及时督促窗口部门统一作以调整,把进驻中心21个部门的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、政策法规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等内容全部在办公场所向群众公开,对在中心发生的所有收费事项、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,根据市物价局和监察局等部门审核认定,通过印制服务指南进行公开,让办事人一目了然,放心交费,增强办事透明度。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入驻中心后,在群众参加行政效能监督方面更是起到积极作用。
二是严格执行“六制”办理制,做到一般事项即时办、复杂事项承诺办、联审事项同步办、特殊事项集中办、上报事项跟踪办。对办理“即办件”,做到能上午办完的不拖到下午办,能一次办完的不分成两次办;对办理“承诺件”,做到“咨询事项一次说清、办事程序一次讲清、登记表格一次给清”。对承诺件的内部传递由窗口人员完成,当事人到时到窗口取件即可,杜绝让当事人既跑窗口又跑单位。仅工商窗口在二季度就提供延时服务30余次,群众满意率直线上升。
三是清理整合审批事项,优化审批流程。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的原则和要求,继续对各主要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、优化和重新设计。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工作,对进入中心事项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,在实际工作中,只要满足法定前置条件,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基本上做到当场办结。
四是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为使中心的服务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,通过大厅触摸屏、行政审批网站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,公布监督电话,督促窗口部门自觉践行承诺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、效率和水平,完善窗口服务功能。印制调查评议单,充分利用好意见箱,受理群众对各窗口的评议和投诉,接受群众的监督,有效推进廉政勤政建设步伐。
五是规范收费行为,执行“票款分离”制。规范收费运作程序,实行受理窗口用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开票,经财政局窗口审核合格加盖印章后,到银行窗口缴费,切实保证收费单位及时足额把资金缴入财政专户。
六是启动网上电子政务。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系统已开始运行,实现了申请人无需到办事大厅,随时随地地通过中心网站即可提出项目申请,大厅窗口业务人员及时预审、处理,办事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及时方便地告知申请人,提高办公效率的同时减少了申请人的投入,使行政审批与服务更加“人性化”。
深入的宣传教育,规范化的行政管理,使中心打造出一支能力强、服务优、效率高的干部队伍。中心党支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,用典型引路,树立行业表率、工作的标杆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坚持每季度评选出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,先后树立了工商局窗口、林水局窗口、交通局窗口、财政局等多个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。以此激励先进,凝聚力量,进一步打造“文明中心、高效中心、和谐中心”品牌,加快推进“服务型政府”进程。